2010年8月27日

吾玩喇,走人


Majid Raimi Khan

朋友,天下烏鴉一樣黑,好多野我地真係唔夠人玩,最終只會發現原來自己一直係傻仔... 每一個總會都係甘..
最醒我覺得會係欖球總會.. 起碼距地可以將距地o個樣運動搞到好出名.. 同埋搵到錢...我o個個總會.....
唉.....所以... 我選擇左離開港隊...
專心搞好自己鋪頭...
我會見到好多唔同港隊既朋友,大家都好灰...
國内,你無得揀,所以你要做某樣運動...
香港,係因爲我地對o個個運動既熱愛,所以我地參與,所以我地先會想距好...

2010年8月20日

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召集人沉冤得雪的日子

Dao Cao Ren 2010年7月23日,是農曆大暑的日子。更是我們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召集人沉冤得雪的日子,真是一身苦困與唏噓!

請看看香港柔道總會多無恥!香港政府,還要包庇到何年何月呢?

 

2010年8月19日

香港獨立媒體之〝體育〞

Dao Cao Ren 剛剛找到一條很好的體育報導線:香港獨立媒體之〝體育〞,大家不可錯過啦!

香港獨立媒體之〝體育〞 

 

利用濫舉報,把我們體育苦主﹝Kuzhu﹞Acct凍結了

Dao Cao Ren 香港柔道總會,利用濫舉報,把我們體育苦主﹝Kuzhu﹞Acct凍結了,真賤格!超級賤格體育總會,出超級賤格人!超級仆街香港政府;出超級仆街小圈子!

一些人做了大錯事,還恬不知恥!社會如容他們如此河蟹橫行,就是我們社會的悲哀!請託
大家幫忙,把YouTube的柔總惡行事件簿之【港隊教練不惜自殘,誓死誣陷「忠良」】的影片宣揚出去,給他們不好過,更為人們認識邪惡!謝謝!

8月15日 15:19





體育苦主黃柱光洗脫罪名

【大紀元2010年8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
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黃柱光,早前因在一場比賽中抗議,被控「襲擊引致他人受傷」。案件於7月23日審訊,審訊結果指案件有多重疑點,黃柱光罪名不成立,當庭無罪釋放。

不過,黃柱光就批評警方在整個過程中執法不公,嚴重偏袒中國香港柔道總會,黃已向警察投訴課作出投訴。黃柱光又指有2名證人在法庭上發假誓、落假口供,表明一定會追究到底。
黃 柱光表示,今次審訊中,警方不但沒有通知苦主大聯盟的證人上堂,也沒有依程序呈上大聯盟的現場錄影帶,後在黃柱光的強烈要求下,警方竟表示忘記呈上該錄影 帶。後來警方呈上另外兩盒錄影帶,包括現場的閉路電視和柔道總會的錄像,在庭上播映,卻成為令黃柱光可以脫罪的有力證據。

2010年8月16日

黃毓民議員辦事處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發出至康文署署長信

Dao Cao Ren 香港柔道學會投訴信,經立法會黃毓民議員辦事處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發出至康文署署長。在立法會申訴部壓力下,我們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廿一日收到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滿紙謊言的答覆!不能不概嘆,香港庸官竟墮落如此?

用謊言,去處理問題,政府淪落如此,夫復何言!為什麼要我們等待再等待?政府不仁,走上激烈抗爭路,是必然結果。

2010年1月22日 8:17

 香港柔道學會投訴信,立法會黃毓民議員辦事處發出1/4


香港柔道學會投訴信,立法會黃毓民議員辦事處發出2/4

香港柔道學會投訴信,立法會黃毓民議員辦事處發出3/4


香港柔道學會投訴信,立法會黃毓民議員辦事處發出4/4
 


香港柔道學會投訴信,經立法會黃毓民議員辦事處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發出至康文
署署長。在立法會申訴部壓力下,我們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廿一日收到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滿紙謊言的答覆!不能不概嘆,香港庸官竟墮落如此?

用謊言,去處理問題,政府淪落如此,夫復何言!為什麼要我們等待再等待?政府不仁,走
上激烈抗爭路,是必然結果。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本地賽事評估及財務報表

鐵道員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本地賽事評估及財務報表

就2009年6月28日香港柔道公開賽的政府報表,柔道總會所作出的填報,簡直是謊話連篇。

於「統計數字」一項
......第3點〔參加者數目〕,取錄人數為114名。實則卻沒有計算沒有報到和棄權的人數,可能當日參加者只有剛好的100人。

第4點〔不獲取錄參加者〕數目是0個,這個數字甚有質疑。我們就已經多年被柔總拒絕不能參賽,他可會如實上報?

第5點〔觀眾人數〕報稱150人,這更為謊謬。當日,我們上、下午都有作人數統計,除去運動員和工作人員,只有50多名觀眾。真想問一句,餘下的100名是透明人?還是靈異人?

第6點〔接獲投訴數目〕只有9宗,絕對是報細數。就本會當日向賽會投訴已有7宗之多。 本會賽員多次受到裁判極度不公平對待,但投訴一直未獲處理,不作跟進。直至事態嚴重,變本加厲,我們才氣憤怒斥柔總(詳情可看我們在youtube的影片,便能更清楚了解柔總所謂的‘處理投訴手法’,更有違政府撥款指引!見康文署要求體育總會的處理投訴的工作流程)。而當日在投訴過程中,比賽是如常進行的,又何以破壞賽事進行呢?此外,我們更質疑柔總所接獲的8宗書面投訴,有弄虛作假之嫌!柔總更卑鄙地詆毀我們,指稱我們拒絕筆錄的簽名確認,完全沒有這回事,簡直荒天下之大謬。試想想,有人筆錄投訴,我們只需看看是否是我們的投訴內容,如果是,簽簽名,有可難?要知道,我們是要投訴,多一隻手寫字,可樂不為?蠢人蠢大話,政府又相信,這才是問題,多年來柔道總會把謊言當真話講,壞事做盡,他們真不怕舉頭三尺有神靈?

當日我們所受的打壓和屈辱,只是幾十年來的皮毛!雖然,我們學員以超實力贏得冠軍,但面對不公、不義,我們再不會沉默!一定會發聲抗爭,不平則鳴!我們誓死維護體育最基本的公平、公正。


投訴工作流程表

Dao Cao Ren 康文署要求體育總會的處理投訴工作流程表

 

 

2009年6月28日香港柔道公開賽投訴

Dao Cao Ren 影片中,話“你地唔識字,同你寫緊”穿黑色上衣的女士,就是文麗群(中華柔道會,陳雄偉的太太),中國香港柔道總會委員,中國香港柔道總會比賽組主委。

陳雄偉,現為香港柔道總會黑帶八段,Senior A級教練,A級裁判,現任:中國香港柔道總會副會長,中華柔道會會長,中國香港柔道代表隊教練,中國香港柔道總會教練委員會總監。

影片中,話“對耳有小小問題”,穿裁判制服的人,就是李松泰,現任香港柔道總會副會長〔屬香港柔道館〕

筆錄者:雷漢華〔屬香港柔道館〕

“香港柔道學會”對“香港柔道館”女學員(影片中所見)

2009年6月28日香港柔道公開賽投訴1/3
 





2010年1月24日 12:13

“曾蔭權”和“霍震霆”的抗議信

Dao Cao Ren 以下是2009年12月5日〈星期六〉,香港東亞運動會晚上開幕時,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抗爭運動,當日遞交特首“曾蔭權”和“霍震霆”的其中一封抗議信。

2010年2月已至,又要把我們的聲音,如老人痴呆,聽不到,看不見!知道了,也不理。那麼,要這樣的政府幹什麼?

2010年2月3日 3:57

香 港 柔 道 學 會

曾蔭權先生:

多年來他們〈香港柔道總會〉的行為,對柔道界的傷害十分大!本會對他們亦深表厭惡,更
感慨香港柔道總會淪為令參與柔道運動是一種屈辱的地方!我們逃避問題多年,更不是辦法

終於,在艱難的爭取下,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廿九日出隊香港柔道冠軍錦標賽﹝浦崗村道體育館﹞。本會六人參與比賽,五人卻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擾和傷害,雖然,我們在賽前已有不公平的心理準備,但還是十分震撼!一個拿公眾金錢的機構,工作方式是什麼道理都不講,喜歡怎麼樣就怎麼樣,投訴多至垃圾車車胎都壓破了,可政府的錢還是往香港柔道總會處飛去,從他們處看到邪惡原來可以如此彰顯!

可我們還要問,本會首次﹝2009/3/29﹞參與柔總競賽活動至今,遇到不公平和無謂的干擾,為何如此?﹝香港柔道冠軍錦標賽─2009/3/29。第二十屆大專杯柔道賽─﹝2009/5/28﹞

另外,在香港柔道冠軍錦標賽中,本會三人奪得冠軍,於香港隊選拔積分計算,七十分便可成為香港隊代表。我們每人獲得一百分,本應柔道總會馬上來信邀請,可多月來音訊全無!現正式申請入香港隊,請他們辦理!但香港隊訓練的成效我們甚表懷疑?特要求有關港隊的訓練資料﹝例如訓練方案,訓練時間表,隊員出席情況,訓練評估準則和有關的支援等﹞,更要安排我們現場考察港隊訓練情況,考量是否值得隨隊受訓,或自行訓練?請香港柔道總會安排,以釋我們疑慮。

多次索取香港柔道總會的憲章及細則和中文版本,都未能取得。經政府的負責部門通知,就憲章的會員投票問題應有所修改完畢,我們深表關注,請給我們一份修訂後的版本﹝中英文本都可,如有英文版,中文版將何時獲得?莫負─中國香港柔道總會前兩字!﹞至今,卻音訊渺渺!

香港柔道總會在競賽活動,多年來都拒絕部份香港合法團體參與,舉辦的活動又問題多多,而裁判及教練培訓更有問題,直到運動員的選拔,都是一塌胡塗,滿目不堪!
制定不合理的總會憲章和細則,把持柔道總會的管理委員會。淪為少數人壟斷了香港柔道總
會的權力,黑箱作業,打壓異己。現在,封閉而小圈子的柔總,層層逼害,關關追殺,直至你附從或滅亡!奇就奇在,我們卻拿錢來支持他們,不能不概嘆,政府真不該!太不該!

當體育運動沒有公平競爭,祇用權力去馴化別人,祇有屈辱的時候!體育運動的精神,又怎樣得到延續和彰顯呢。香港柔道總會的文化─要跟大佬;要埋堆。而大佬們又要以壟斷柔總後的利益廣收靚。相當像黑社會文化!

我們想問,什麼時候,他們還給柔道運動的一個尊嚴,讓我們得以沐浴在陽光下,遠離黑暗

補充:
得知,在台北舉辦的2009亞洲柔道錦標賽﹝2009/5/23至24日﹞剛剛完結,本會有資格參加的運動員全不知情,亦沒接到柔道總會的有關咨詢和商討,事情被矇在鼓裏,我們甚表不滿!

委派香港代表,不是選擇最好的出席國際比賽,而選擇名次最差的代表香港!又是什麼道理呢?是不是只要在權力核心的人便可任意莽為,任意浪費香港公帑,還可以追加成為香港最有發展潛質的體育項目,獲政府撥款七百萬?此時要改一改,香港柔道總會應該選定為香港最有潛質蛀米大蟲!一定是實至名歸!

以香港柔道代表女子-52公斤級為例,在鏡頭顯示下,同級比賽兩人,本會賽員贏得清脆利落。是次比賽獲得冠軍,一月至五月底同級績分最高。慘敗是中華柔道會的“何紫恩”,獲名次最差的第三名,卻獲選出席亞洲柔道錦標賽。而本會女子-70公斤和+78公斤亦同獲此次冠軍,柔道總會乾脆不派出代表,把我們的代表壓下來。女子-57公斤的“何詩敏”﹝中華柔道會﹞,理應本年度沒有什麼績分,又怎能代表香港出席2009度亞洲柔道錦標賽賽事?

雖然,我們知道柔道總會多少年來都是不講道理!但是我們還是要問,這樣是什麼道理?因為他們是“中華柔道會”!是當權派系之一,便可以職員身份,兩夫妻共渡台北,恣意玩樂。很多時候派遣出席國際比賽的職員隨行人數與運動員比例不成正比。卻援用公幣,浪費公帑!當權派系的學員哪怕是在每級名次最差,或沒有參與年度計分賽,都能夠獲得代表香港出席國際比賽。其他人雖然是代表,卻只有等待,再等待!又是什麼道理?

參與柔道總會一級賽,拿取入選港隊的七十分最低標準後,更要再申請加入港隊,又是什麼邏輯呢?拿過冠軍更獲取了100分,全符合選拔代表的標準,但又必須再申請入香港隊的多餘手續。就如比賽後成為冠軍,頒獎的時候,賽會說:對唔住
喎!你雖是冠軍,但冠軍獎盃是要入紙申請,才能頒發給你!大家聼了後又有何感想呢?賽會如果不是白痴的話,必定另有所圖!

以上比喻,是選拔運動員入香港隊的情況,恰恰一樣,獲取冠軍,港隊資格是有了,但還要申請才能加入港隊。批准與否全由封閉的香港柔道總會少數幾派人組成的執委會決定。後果,加入港隊後,柔道生涯變得更苦!種種迫害,無奇不有!最能體驗到不公平;沒公義,黑暗濃罩,黎明不知何日到來的感覺!

所以,現在的香港隊,隨隊訓練男女子共十四級,每級四人﹝冠、亞、季兩名﹞,應有56人。可慣常到訓只有12人多一點,有時候還只剩得三四人。原因是:沒有公義的隊伍,入隊訓練,簡直是浪費生命。政府以公帑支持,不是有撥款,無監管的最佳事實寫照。

本來,代表應該選擇最優秀的。最優秀為何不能夠選擇自己認為最適合的環境去訓練?更何況港隊不再是良好的訓練地,他們更需要有一個選擇的機會。哪怕在國際競賽的運動界,我們香港的運動員被譏笑為垃圾!但如果公平、公正選出來,都說得上是盡了力的垃圾。像香港柔道總會這樣選擇出來的運動員,可能是最差的垃圾代表,柔總又大力促進和製造柔道垃圾的發展,香港政府又大力支持,真不知道,是否物以類聚,相輔相成呢!我們不能不大叫:清潔香港,人人有責!

2009/5/30


再補充:

香港柔道總會的壞事,總是做得咁快、咁多。令我們補充再補充,寫的永遠慢過他們做的,真有點擔憂此信會否寄不出去!咁樣搞下去,我們的生命想唔短都幾難,簡直與我們生命開最大的玩笑!

於2009/5/31日﹝中銀香港第五十二屆體育節香港青少年柔道錦標賽2009﹞,本會賽員又再次受到柔總賽會的裁判無理干擾,當日比賽場地相當混亂,更有柔道運動員受到重傷送院治療!不能不質疑香港柔道總會舉辦比賽的辦事能力?無奈,一個封閉和小圈子的團體,又怎樣會有人才呢!

全年約廿幾到三十個香港賽事,香港柔道總會平均每月一賽。當舉辦比賽是用來酬庸分贓,小圈子又可按月出糧的時候。錢卻來自香港的體育撥款,你們說:有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的投訴,政府康文處是知道的,但錢還是照樣撥,全不理會問題,尸位素餐,不思進取,庸官竟墜落如此!香港又有什麼寄望呢?

剛在2009/5/31日舉辦完一個比賽﹝中銀香港第五十二屆體育節香港青少年柔道錦常務秘書,終不能見上一面。政府只撥款,不理監管!直屬民政局局長曾德成,在問責聲中
,是否要引咎辭職?

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會長霍震霆先生,對各體育總會的惡劣行為,視若無睹,置若罔聞!體育界被欺壓的人,莫說援手,要求你們關注一下,都辦不到!這樣的態度,不是縱容各體育總會胡作非為?上層樓,更上層樓!

字長紙更長,讀來有點煩悶的感覺,但以上文字只說了我們一年辛酸,可二三十年給香港柔道總會凌辱,卻還沒有在紙上!全年只有三個A級賽事,本會三人全取8金1銀佳績,最高三佰分也拿下了,卻出席不了東亞運,零分選手,卻可以昂然代表香港出戰,他們把香港柔道總會當作是自己的,在憲章上封閉起來,操控了整個香港柔道總會,康文署卻說管不了,但錢還是照撥,又把全香港各單項的資源,交付給各單項總會,形成各體育總會單項壟斷,而像香港柔道總會如此爛透,是不是金錢浪費,令人才凋零。不求把這困境弄好,卻去辦那東亞運,舖張浪費,眷戀著哪繁華夢醉,又心思思再辦亞洲運動會!再投放十幾億,換來一陣煙花燦爛,又是如何?

社民連掟蕉才換取得你們三佰元的生果金增加。可能,要動用二十多個億的亞洲運動會舉辦經費,又能幫助多少個曾經為香港付出過的老人家、多少個窮苦的香港人家!東亞運不是香港的光榮,而是香港的恥辱!!

曾蔭權先生,霍震霆先生:你們現在只要把體育總會管理好,就馬上可以把香港體育資源效率提升得很好,何樂而不為?我們期望香港體育有艷陽的一天,不要令我們等待再等待了!


香港柔道學會主席 黃柱光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

Oycung Cung 續 自己友玩哂 ,選拔的時間與方式從來都不會公開 , 亦不會接受報名 ,如果不是自己友 ,根本就無法參與 ,就算你是世界冠軍 , 你也不能代表香港 , 合理嗎 ? 

[ 香港代表] 就是香港人的代表 ,[選拔賽必須公開]讓每一個香港人都有機會參加 , 結果才有代表性 , 否則只能稱為 [ 集訓隊代表 ] 。不准我參加選拔賽 , 憑什麼資格代表我 , 自稱 [ 香港代表] 就是欺世盜名 。

希望有關人士能有正面的回應 , 否則我不排除會在適當的時候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 禁制他們以 [ 香港代表 ] 名義出賽 , 因為我的下一個目標是亞運會的 [ 香港代表 ] , 希望不愉快的情形 , 不會再次發生。 

O Y CUNG

2010年2月9日 17:19

Oycung Cung 2010/1/13 向[港協奧委會]寄出這封信,至今全無反應,打算再向申訴專員投訴。致各執委及霍震霆先 生收 投訴運動員選拔不公平 香港代表欺世盜名 我是一個業餘運動員 , 本來打算在 [ 東亞運動會 ] 中掙一席位 , 代表香港出賽 , 但我不夠資格 , 並不是我成績不好 , 只是選拔不公平 。 由於運動員的選拔 , 是由各總會自行負責 , 而有關方面又從不監管 , 以致各總會一權獨大 ,

2月9日 17:19

    • Dao Cao Ren 你又是體育界的受害人?可以找傳統媒體,看看能否有用!
      2月9日 21:47
 

跆拳道的不公

Wong Sau Ching 跆拳道:
1. 如果學員15歲在一個屬會考了黑帶, 他終身就是這個會的人. 如他日後對這個會的行政, 技術不滿或想尋找更大發展, 他只能自我退會, 他不能轉到其他屬會, 因為他不會得到前任館主的批准轉會信(香港跆拳道協會規定: 沒有前任館主的轉會信, 任何黑帶只可退會而不能轉會), 這即意味這個運動員的跆拳道生涯完結了.
2. 學員跟隨自身教練學習, 所創成績和館長無關, 但沒有教授過, 不曾和他一起吃過飯, 說多過3句說話的館長, 卻可以操縱這個學員整個跆拳道生涯.
3. 學員跟隨教練學習, 需要繳交學費的, 而館長最終會從中得益的. 沒有簽署任何約章及文件, 卻要終身賣身給一個沒有教導過您而您給他錢用的館長.

2月20日 12:57

蒼山如海,夕陽如血!

Dao Cao Ren 每次在抗爭失望落寂的時候,蒼山如海,夕陽如血!就看看
YouTube 毓民-神聖之戰!爭取2012雙普選!致謝動議辯論,馬上就開懷很多了。毓民,多謝您!
 
 
 
2010年2月27日 0:25
 
 
《憶秦娥·婁山關》

西風烈,長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馬蹄聲碎, 喇叭聲咽。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從頭越,蒼山如海,殘陽如血。
前路茫茫,悲壯蒼涼。道草人,聼下“夕陽之歌”,或許另有天地!
 
人,總有一死,擇善而生,雖苦亦樂!悲痛,最能洗淨心靈
3月6日 0:08

【支援體育發展 注資體藝基金30億】

Katana 草草一刀 今天新聞報導:

【支援體育發展 注資體藝基金30億】

香港運動員去年在東亞運動會取得佳績,預算案中指出,政府會把握這個機會,聯合社會人士為精英運動員提供支援,發展各項計劃和設施,以及舉辦大型體育活動。政府建議向「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注資30億元作為種子基金,利用每年投資的回報,提供具持續性的額外資源,資助體育及文化藝術的長遠發展。政府消息表示,期望基金每年會有5%回報。體育方面,會資助一些未獲足夠贊助商支持或隊際項目,例如足球、籃球等非精英項目,並支援運動員到外國訓練及備戰大型體育賽事。】
......
妖........香港政府又倒納稅人金錢落海,行政混亂的各體育總會,照樣派金給他們亂花,政府監督又不力。30億真是......

2010年2月25日 13:37

哈哈!2010年柔道界怪象實錄

鐵道員 哈哈!2010年柔道界怪象實錄:

1)柔道總會因為我們的抗爭搞事而富貴起來了!居然史無前例地帶隊遠征歐洲(不過應該係比賽為名,免費旅遊先真呢?香港政府真係好有錢㗎!柔總富貴迫人來!)。

2)上月的級組比賽,在我們的錄影監控下,奇蹟地發生裁判異常公平的怪象。

2010年2月28日 23:01

鐵道員 3)一直被打壓的總會某些屬會會員,已經得到夢寐以求的‘着數’了:教練的升呢;賽員的發達(可以免費歐洲旅遊),問誰都嚮往被收買、分豬肉啦!

4)而我們所謂的柔道苦主,就名符其實的﹣﹣苦囉!可以做的就只有繼續街頭抗爭。連三月的本土國際邀請賽事仔,都只有份去抗議,無份落賽打呀。今年、以後、將來就算攞幾多個A級賽中八金、九金都係被迫吾係香港代表。去歐洲?我諗第二世啦!又或者轉去D專識攞着數㗎柔道會,可能會有運行DD。
「着數人地分;公平我地爭!」嘻嘻,預咗啦!華叔話:「成功不必在我,功成其中有我」.....

......不過,我真係有D吾明,點解一個臭名遠播的柔道總會,居然獲得政府巨額資助呢?吾通香港D錢真係多到要掉落海,咁浪費???

2010年2月28日 22:54

政府要求足總改革才獲資源

港協暨奧委會一年多的投訴

鐵道員 嘩!奧委會出來了!
向港協暨奧委會一年多的投訴,到現在終於有些少回應!不過,原來發現港協暨奧委會喜歡閉門做事。開會又話吾可以錄影,吾可以有媒體在場。
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做公家事、涉及公眾利益,定必要求高度公開、透明,絕不喜歡閉門會議、偷偷摸摸。可惜,呢位港協暨奧委會行政總監梁志昌先生一句話:「吾係公家嘢,就大晒先得㗎!」咁,只有O咀囉!
在此,奉勸黃生等人以後吾好去奧運大樓,個度係私人地方(私人皇國)!人地已經話吾準閣下錄影,否則一定報警拉人。你地無咗部攝錄機傍身,有可能被柔總老屈你地打劫、強姦喎!小心小心!
以下兩封電郵,由當事人慷慨提供:

2010年3月19日 14:35

鐵道員
寄件人: Wong
標題: Re: 取消與香港柔道總會於2010年3月22日的 會面
日期: 2010年3月19日上午02時34分54秒格林威治標準時間+08:00
收件人: Joseph Leung
梁志昌先生:

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的會議是閉門性質?!如有DV現場攝錄和傳媒,就不能衷誠表達意見?暢所欲言?你們拿公帑,談公眾利益事,會議的恆常運作程序卻要閉門和不公開!還說“別無選擇”,港協暨奧委會和柔總真是那樣喜歡閉門造車?!公眾事,私人俱樂部式辦理?

但,我們對拿公帑,談公眾利益事,喜歡公開;喜歡在陽光下討論的。還好,你〔梁志昌先生〕,答應我們在會議期間,可全程錄音記錄。經商議,此等閉門會議,為驗證你們的錯誤,只好勉強接受!請安排會議吧。

另於2010年3月10日,有三點投訴,
〔1〕柔總封閉和壟斷,港協暨奧委會怎樣處理?
〔2〕經你們會長“霍震霆”收下的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抗議信件, 已三個多月了,處理如何?
〔3〕在你們管理的奧運大樓,遭你們的警衛無理驅逐和毆打,處理如何?

黃柱光先生不懂文字,如有任何問題,可直接口頭去電話聯絡他好了,好嗎!

香港柔道學會幹事〔李嬪代行〕
2010年3月19日

在 2010年3月18日 下午6:03 時, Joseph Leung 寫到:

黄柱光先生:

多謝你於3月18日下午3時45分的回電。

理論上,3月22日的會議是閉門性質,俾柔總與閣下衷誠表達意見,暢所欲言。但由於閣下要求攝錄會議的進行及要求傳媒入內參與,恕本會未能應你的要求而改變會議的恆常運作程序。在別無選擇下,本人唯有取消是次會議。當閣下詳細考慮後,倘若你仍有意再提出開會的要求,本會屆時再重新安排閣下與柔總的對話程序。

港協暨奧委會行政總監梁志昌
3月19日 15:20

迫體育苦主簽【保密協議】

Dao Cao Ren 下面一封電子郵件是與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行政總監梁志昌先生的對話內容。

另一封是梁志昌先生要求「香港柔道學會」主席簽署的【保密協議】。
簽署後,先可以與康文署、奧委會和柔道總會開一個閉門會議。而會議的內容,則不可以作任何公開刊登或轉載,否則,遭到法律追討!
......
也難怪「香港柔道總會」的黑箱作業、私相授受,橫行幾十年了!
原來,佢阿頭「港協暨奧委會」的黑箱作風,重犀利!!

2010年4月22日 23:27

女花「獨家香港隊」 為符合港協要求——劍擊總會主席訪問

Dao Cao Ren 香港獨立媒體網(inmediahk.net)一則報導:女花「獨家香港隊」 為符合港協要求——劍擊總會主席訪問。
劍擊總會集權中央,剝奪女子花劍選手代表香港隊一事。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今日(3月15日)在香港劍擊公開賽派發傳單及收集簽名,又成功訪問劍擊總會簡主席。劍擊總會主席在追問下,答應女子花劍代表可帶同自己的教練出席「港隊培訓中心」,又容許代表自由安排時間。至於新成立的中心是否利益輸送,中心的成效,港隊選拔等問題,則尚未得到完滿解答。

劍擊總會集權中央,剝奪女子花劍選手代表香港隊一事。 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今日(3月15日)在香港劍擊公開賽派發傳單及收集簽名,又成功訪問劍擊總會簡主席。劍擊總會主席在追問下,答應女子花劍代表可帶同自 己的教練出席「港隊培訓中心」,又容許代表自由安排時間。至於新成立的中心是否利益輸送,中心的成效,港隊選拔等問題,則尚未得到完滿解答。
劍擊總會的主席似乎不是壞人。站在他的角度來說,成立這個花劍培訓隊是為了香港女子花劍選手好,讓她們有機會參加亞運,繼而爭取成績以成為精英項目,入體院培訓。但問題是,甚麼只有體院、劍總這個系統的人才能壟斷代表權呢
無論劍總作出了多少讓步,包括在任何時間都能帶自己的教練到場集訓(雖然我想像不到如果這真的發生,那會是怎麼樣的訓練氣氛),說到底就是要將選手 集中在一個培訓隊中。而在培訓隊以外的,則就算在香港以至世界打遍天下無敵手,都沒有代表香港參加亞運和奧運的資格。如果我們在談論的是足球那樣的隊際項 目的話,還可說得通。但即使是劍擊的隊際賽也其實是選手的單對單較量而已,又何需要求選手集中訓練?
在訪問中,我們可發現劍總主席用了兩個理據去合理化培訓中心的計劃。一、這是奧委會的要求。因為過去的經驗告訴了劍總,奧委會在甄選運動員時會要求總會提交有關運動員過去訓練的報告。為此,我們曾接觸奧委會,可惜沒有得到回覆。筆者從沒有聽說過傅家俊有需要跟其它香港桌球選手一起訓練,但每逢東亞運和亞運他都必為香港效力。 而這個甄選準則,是劍總主席「fully support」的。因為只有成立培訓隊,才能「有系統的訓練,要有制度的訓練」……而且「教練我也要 supervise」。換言之,這可說是成立培訓中心的第二個理據。不過,是否只有劍總副會長黃贊的香港劍擊學校才能提供有系統和有制度的訓練?為何不能 選手各自在不同的地方作有系統和有制度的訓練?劍總主席曾指出監察的因素,即是不可能找人到各個地方去做監察的工作。有趣的是,這種說法,其實是為了劍總 的監管方便而犧牲了運動員的自主權。
再說得遠一點,其實我們見到的情況是,只有體院和各總會轄下的系統,才能有權代表香港參加大型國際賽。這是否對 香港精英體育發展有利呢?迫使各人都在同一個系統之下受訓,即是根本沒有競爭。即使體院因為其資源豐厚而提供其他地方不可能提供的支援,但這是否代表體院 的代表必然比其它選手優勝。更遑論其它沒有資格在體院受訓的項目了。我不是要推翻整套體院的制度。但進入體院受訓,或者是否加盟由總會主辦的培訓隊,(起 碼在個人項目的範疇內)不應是代表香港的先決條件。如果體院或培訓隊是「好野」的話,運動員自然會爭取加入,用不著有關方面用行政手段迫他們加盟吧。
最後要提到的是,將選手收歸「國」有後,負責撰寫報告的教練便變相操有運動員的生殺大權。因此,將代表權與是否在體院/培訓隊受訓脫鈎,另立公開、透明的選拔機制,實在是刻不容緩之事。
文:eg9515、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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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如何回應女花選拔代表不公的問題?
主席:我已回應左,亦已書面回應政府,你不如說說你的憂慮?
問:劍總當初的制度相當可以,以排名制定出賽名單,為何突然成立劍總學校?
主席:先從頭說起,劍擊有數個項目已在體院訓練,獨欠女子花劍及男子重劍。去年十一月,女子花劍在亞洲賽取得銅牌。有這個機會,代表香港出戰亞運,因為有這個成續,可以提名到奧委會,機會不知道。有機會,就一定要訓練,這是奧委會的要求。不可以沒有有組織的訓練就可以出賽。我們希望有 formal training,這些都需要錢,黃贊是我們的榮譽副會長,他有一間私人學校。
問:他是私人校長,又是副會長?
主席:他是一個 honor post,沒有投票權,我是主席,是民選出來的。會長亦沒有投票權。我們是公司,開會的時候會長及副會長也可以來,但有利益時就要申報。十一月中完成錦標 賽,到十二月就要組成學校,因為當奧委會向我們問出賽人數時,我們就不能把這個項目放進申請出戰亞運名單,因為在六至七個月前,奧委會會向總會問人數,所 以需要在短時間內組成。這些都需要錢,要有教練又有地方,黃先生就好好,very kindly,不如我 sponsor 女花這個 team,在他的學校。
問:體院是否無法提供?
主席:對,經費問題。沒有成續,就沒有經費,很不幸。
問:黃先生先以贊助形式支持學校?
主席:要強調,這個已經是 Hong Kong Team……
問:運動員得到獎學金後要上繳三分一予黃先生嗎?
主席:這是另一回事。
問:現在主要質疑是,為什麼一定要進入這學校?如果不入這學校,就不是香港隊?
主席:我們也有一個選擇,你可以帶自己的教練,you are welcome to bring your own coach。但要一齊訓練,現在在說團隊精神。你一定要訓練某一定時數。我們要為整體做一些事,不可以為個人。你不喜歡,要自己練,我們認為這樣不妥當,因為我們沒有時間去 supervise 你每星期練多少節。
問:如果不進入這學校,是否不能成為香港隊?
主席:可以代表香港,但如果是亞運會、亞洲錦標賽,就一定要看訓練及出席率。
問:如果不是亞運會及亞洲錦標賽就可以代表香港?
主席:對,如果要代表香港,有很多很多機會。
問:那麼最近的亞洲青少年錦標賽又如何?有人有排名沒被選入香港隊。
主席:這是不幸的 timing,以前是沒問題的,你有排名,沒有人與你爭,你自己出錢,ok,你便可以去。問題是十一月後成立女子花劍隊,包括十七歲以下、二十歲以下及以 上,我們希望有二十四人一隊。有人不願意進來 training,我們開會有討論,是否統計出席率,會議上就問,「有咩得著」,我就說「似乎人地會舒服d啦。」大會就說,如果她們今次可以參加,下次也不能參加,我說,「是呀,因為要 team 才可以參加。」大會就說,反正要做,早做比晚做好。他們可以在這裡訓練,也不需要錢。現在不是學校,現在是香港隊。
問:她們認為這是私人學校……
主席:在我們的角度,這不是私人學校。
問:亞運及奧運的資格,是因為奧委會的要求,那麼其他比賽呢?
主席:要視乎香港隊是否參加這項比賽,亞錦賽是一定要參加的。世青那麼也可以,我們沒有人去的。或者是以香港隊名義參加的大賽。可以不是在這間學校 訓練,如果你出錢,可以在這裡訓練。黃先生 provide venues and coaches,如果有其他有心人,我們樂意考慮。
問:一旦進入這間學校,成為「香港隊」,基於甚麼標準,有沒有制度?
主席:這不像游水、跑步、跳高,有一個標準。包括香港的比賽、出席率、訓練態度、訓練進度、每三個月的評核,運動員亦有一個 column feedback。我們會在大會看,包括體院總教練。有沒有一些更客觀的標準?但在 contact sport 中,這已是最客觀。在 voting member中,有九個是從前的代表,有兩個是現在的代表,是每兩年選舉產生的。就第一個標準來說,排名一二三固然沒什爭議,但如果第五第六的話,我可能 會選擇第六的出賽。
問:剛才提及的五點標準,後面的三項比較含糊,例如出席率,我做護士、消防員,需要輪班,晚上便無法出席?
主席:在體院來說,是五日你要出席四日,需要八成,是可以「斟」的,如有這些情況,可以由教練 allocate 其他訓練節數,negotiable,如果有運動員打得好,總會只是希望幫助他,為香港取最好成續。讀書的,考試等事務,如果他寫信來,是可以減少訓練節 數的。
問:訓練表現又基於什麼?
主席:兩樣野,他的 attitude,會否 arrogant,是否合群。都會主觀,但不要緊,但如果要這樣趕走運動員,要先通過那十一位代表。
問:那麼例如 Lisa 與你對抗會否有影響?
主席:不會,她是我的 member,曾有一次她致電我,問為什麼不挑選她入隊,我之後便更正了。
問:訓練進度又是什麼?
主席:現在有很多可以統計,例如體能、爆炸性,以及動作,參加比賽有否進步,會有表格提供予運動員。
問:可以讓運動員自行選擇訓練形式?
主席:如果是亞運及奧運,與自費無關,奧委會不會准許。如果人人都要有自己的教練,那麼如何控制?我要向奧委會交代。
問:如果學校是好的話,何須害怕他們選擇?有排名制不是已經足夠?
主席:如果是這樣的話,便不需要體院?除本地比賽外,更要看未來的發展。在外面比賽表現好,也不一定在本地好。you have to become the team。如果你要代表香港,參加亞運及奧運,便要加入香港隊。其他項目在體院也是這樣,你要在體院訓練三日。我們的大方面不是錯。你可以帶同你的教練到 學校來。
問:體院本身的設備,是超越所有其他學校,這不能類比。
主席:我不和你 argue。我們已向運動員及政府解釋。
問:外國不少劍擊總會選擇運動員都是根據 ranking,你質疑你自己本土的 ranking……
主席:我要參考 world ranking……黃生不會招呼你過世。你不喜歡阿贊,可以等女花進入體院之後,才到體院 train。
問:這裡很不公平……
主席:要跟隊 train,你不同意 logic,沒意思。你喜歡,可以繼續打,代表香港,但唔好 ask 去亞運會、奧運會
問:歐洲打計分賽,勝了便有排名,香港為什麼不能實行?
主席:香港奧委會一定問,你 train 多少 session,多久……這個 selection criteria which we fully support……要有系統的訓練,要有制度的訓練,教練我也要 supervise……
問:如果他與你香港隊比賽,也贏了,那麼怎辦?
主席:我沒有辦法,向奧委會說,奧委會沒問題……香港隊有四個人,八個人……
問:你只是說隊際……隊際也是一個人打……
主席:隊際你是代表香港隊……
問:個人呢?
主席:個人你便參加其他比賽……奧委會不讓你去……
問:那麼是奧委會有問題?
主席:不是奧委會有問題,那個 selection criteria 是這樣……歐洲不是奧委會……奧委會沒問題,因為香港的人沒有錢出席……
問:你如何得知?
主席:我知道……如果是整個總會的錯,那麼你讓我錯下去……
問:可否考慮不是長期訓練,可否是亞運開始前兩個月的 trainging camp?
主席:不可以,我如何向奧委會交代?
問:總會會否提供章予公眾?
主席:你問 Lisa,她是 member,她問什麼我們也會提供。
問:如果是公眾人士?
主席:我不可以招呼那麼多人,亦不希望招呼那麼多人,有那麼多 member 你認識你便去問。我不會 entertain。

18/4/10, 毓民回應觀眾: 五區公投如果失敗了

鐵道員 奧委會霸權;體育總會濫權;霍震霆專權。呃香港人血汗錢,建黑箱體育王國!香港政府弄權,不問是非,浪費納稅人金錢!「善財難捨,冤枉甘心」。香港無公義,我地無明天。

不需就義,不能就範!希望已經來臨,改變只差一票!請大家支持五區公投,全民起義。記著:516投票!

 

 

 

專揭柔道黑幕的頻道

武太郎 專揭柔道黑幕的頻道

Dao Cao Ren 咁簡潔整齊,好!黑暗風塵,不寒而憟!得此搞屎掍,必威

力大震!
2010年4月25日 18:31
 

 

鐵道員 2010.4.28日第一次看到香港柔道總會,香港柔道代表隊守則。入隊就不要做人?尊嚴、私隱、言論自由、更加不能有個人。真的很合乎柔總的專制,大黑箱不夠,再加小黑箱!有這樣政府,才能有此等體育總會;有霍震霆的奧委會,才養就體育界的無良和無恥!

即時已向康文署反映,會有什麼跟進!看見這facebook,心中想來早有了答案吧......

2010年4月30日 4:10

入香港柔道代表隊,不平等條約

Selma Ada 嘩!而家聽講係2010年喎?點解入香港柔道代表隊,好似滿清同緊外國佬簽署緊d「不平等條約」咁悽慘??又話要團結,又話要槍口一致對外,又話吾可以洩漏情報,乜柔總而家打緊仗咩?驚俾敵方知道d軍事秘密?
係呢度奉勸幾位柔道苦主:千祈吾好奢望入代表隊喇,入咗去如果重揸住個良心、似個人架話,實會俾人踢番出嚟,咁,又何必呢??因為,你地吾可以再做d抵觸或者破壞柔總形象ge行為。即係話,你地要同埋柔總黑箱作業、同流合污呀!
面條方程式,係我發明,吾攞諾貝爾獎,都可以拎個最住配對獎喎!
中國香港柔道總會=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專權獨裁=所有反對聲音者‧死!

2010年5月1日 0:13

功能組別

Katana 草草一刀 功能組別,真係甘重要?我第一個就質疑體育界個位啦,做過勿? 運動員即香港市民,苦主和體育總會行政問題一大堆,無人理,這叫什麼【功能】,只是一班私相授授的【公撚】,對吧 !

搞亞運,假如三百億係李嘉誠出哂,甘香港市民無聲出,但依家係香港納稅人的金錢埋單,但香港市民無權反對和叫那些功能組別議員煞車,這算係勿野功能?

2010年5月28日 9:25

Dao Cao Ren 政府的縱容;霍震霆的港協暨奧委會包庇,令香港柔道總會更法無天!歪理橫行!香港社會的沉淪墮落如此,政府搖擺和不負責任,是必然的事情!

二零一零年香港柔道公開賽〈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我們已經提交報名表格,卻遭不是道理的理由,拒絕我們報名參賽。無人才的香港柔道總會,怕我們拿走冠軍,怕得要死了

2010-5月底,已向康文署作出投訴,香港柔道總會還是無理拒絕香港公眾參與,政府不是縱容便是監管失職!又一次見證香港柔道總會的不公;香港體育的不義!

2010年6月5日 13:04

香港的體育政策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Katy Chan 香港的體育政策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就因為體育苦主多多意見;多多抗爭,所以今天,他們連唯一的參賽權利也要被剝奪????

2010年6月25日 13:26

康文署回應

Selma Ada 康文署回應:
「你地d窮人無資格玩運動!,連買保險d錢都無,學乜人比賽呀?」
O咀~~~~~

2010年6月25日 20:42

連參賽機會也被封殺!

Katy Chan 自己出錢,停工作、停學業!決心到海外封閉集訓個半月。目的就是要以超實力來回應「香港柔道總會」的打壓。但最終結果卻是我們連參賽機會也被封殺!

柔總副會長夫人兼高層執委、中華柔道會會長夫人﹣文麗群女士話:「係政府要求、規定你地一定要買保險,否則無得參賽!」

不過,政府回覆:「我地無呢個要求喎!」
......
咁!究竟邊個講大話呢?抑或兩個扯緊貓尾???
但係,奉勸一句:貓尾扯得太多、太長,因住斷呀!斷咗條貓尾,好慘ga!變咗吾生吾死,好樣衰!

2010年6月29日 18:33

柔總買咗保險後

Selma Ada 借呢個平台呼籲下各柔道運動員,(或者其它項目的運動員都適用):

據聞:香港柔道總會於每一次比賽,都會幫所有參賽員買保險。
經有心人尋求法律意見後,發覺比賽報名表格上的「免責聲明」,原來係廢的!
其實,真實情況就係:柔總買咗保險後,比賽期間如有傷亡,是絕對有得保,有錢賠。
......咁!吾去claim保費,咪好笨???
各位參賽者,以後聰明DD,每逄比賽受傷吾好淨係識去St John喇,直接call車去養和,或者法國醫院!!重好過啦!反正住院費可以問番柔總claim,呢D咪叫做團體會員福利囉!!

有關細節詳情,我嘗試過問「香港柔道總會」,但係至今仍未得到回覆!
不如,大家有興趣,親自問下柔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