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

大爆體育界選拔醜聞

十項目運動員 成立苦主聯盟 大爆體育界選拔醜聞
體育界選拔運動員屢爆醜聞,由10個項目的運動員組成的苦主聯盟的成員表示,負責選拔的港協暨奧委會及部分體育總會權力過大,令部分有潛質的運動員未能入選港隊,批評政府對此置之不理,促請政府立法提升各體育總會的透明度,並介入成立協調機制。

「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包括柔道、劍擊及跳水等10個項目的運動員,
他們昨約見立法會議員甘乃威講述情況。本身是港隊跳水代表的余坤鈴,由其母余太代表開會。余太稱,其女兒在東亞運取得第六名成績,按照國際慣例,前八名可自動獲得代表香港出戰今屆亞運會的資格,但由於港協暨奧委會以「總排名前三分之一的運動員方可出戰」的規則,使余坤鈴最終落選。余太批評港協暨奧委會使用的規則只適合3040人的團隊,她表示曾透過跳水總會向奧委會提出上訴,但奧委會駁回後並不給予解釋,令今年21歲的余坤鈴緣絕國際賽,「佢(余坤鈴)依家喺美國讀書,係(獲美國)全資運動員。(會唔會覺得美國仲好過香港?)我為身為香港人而慚愧。」
指濫用權力 利益輸送
除了港協暨奧委會外,亦有個別體育總會懷疑有濫用權力的問題,今年29歲的杜佩賢17年前開始練習花式劍擊,曾奪得亞洲青少年劍擊錦標賽的銅牌,多年來的努力令她攀登全港排名第二的寶座,但香港劍擊總會去年底要求排名較前的選手,必須在一間位於旺角的劍擊學校的作訓練,否則不會獲得代表香港出賽的機會,她最終亦沒有加入,「一來佢係私人,二來係師資問題,我都打得贏個阿sir。」為了提升水準,她自行另覓私人教練,並失去了參加亞運及奧運等大賽的機會。據杜佩賢了解,該劍擊學校的負責人應是劍擊總會的高層黃贊,懷疑當中或涉及利益輸送,「學校會向有得獎金運動員每個月收取一成場地同一成教練費,每人每月大概幾百蚊左右,而且仲要幫佢宣傳」。她稱由於部分運動員的獎金由黃贊批出,故有運動員因沒有參加劍擊學校的訓練而失去獎金,同時全港排名第八及第九的運動員亦能出賽,因此劍總規定受影響的運動員多達10多人。
求助多部門 無功而返
聯盟成員、香港久明館劍道場理事關超,形容康文署跌入一個「好深的」,令對部分體育總會的資助並非用得其所,又批評政府對港協暨奧委會的做法置之不理;而他們先後向平等機會委員會及申訴專員公署求助,最終亦無功而返,惟有審計署就康文署未有處理事件作出批評,但報告過後事件再度冷卻,因此促請政府透過立法及行政手段,提升各體育總會的透明度,令相關持分者能參與管理,並希望康文署正視有關受資助體育總會的投訴,及介入成立協調機制。聯盟去年曾去信特首辦,要求與特首曾蔭權會面,但最終苦無音訊,而他們向民政事務局提出開會的要求,局方則答充會作出安排。
成報.記者陳錦輝

2 則留言:

  1. Lisa To 2010-2-28日寫到:

    對於貴報於十二月二十八日港聞版刊登標題為「十項目運動員 成立苦主聯盟 大爆體育界選拔醜聞」之報導,有關本人之言論,可能由於手民之誤,與本人之原意略有出入,希望貴報給予機會澄清,以免公眾及有關人士產生不必要之誤會。

    (1) 文中的「獎金」應為「獎學金」
    (2) 本人並非指黃贊負責批出獎學金,原意實為有運動員退出劍擊學校之訓練後,被終止發放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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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ao Cao Ren寫到:

    ‎2010年12月27日籌辦受到不公平欺壓的體育團體、體育人相聚立法會與甘乃威議員會議,收集意見,以便民主黨於一月五日立法會會議上動議議案,要求〝政府推動長遠體育發展,改革現行體育制度〞。出席項目有足球、帆船、劍撃、跳水、武術、自由搏擊、劍道、柔道、跆拳道等,合共九個項目,香港體育有問題的,豈止此數!

    我們將繼續尋找及追訪勇敢體育人,為人的尊嚴,為香港體育明天,奮戰到底,永不言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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