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

港府表示尊重甄選機制


【成報記者陳錦輝報道】有運動員批評港隊選拔制度不透明,而政府處理運動員的投訴時,會交由選拔運動員的體育總會處理,結果令運動員投訴無門,出現被投訴人士處理投訴的情況。不過,政府表示相信各體育總會的甄選機制,並尊重其專業知識及自主權。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上月底已就港隊選拔制度不透明而提出質詢,要求交待現行機制,以及如何處理運動員的投訴。
  政府當時回應表示,按《奧林匹克憲章》,奧委會推動體育發展,不受來自政治、宗教或經濟等干預,政府亦從未干預甄選運動員的程序,而政府過去五年接獲11宗涉及七個體育總會,有關甄選運動員參加國際賽的投訴,但均轉交回相關體育總會處理。
投訴轉交回總會處理
  政府發言人昨亦回覆解釋,選拔運動員參加國際賽事,屬各體育總會及港協暨奧委會的職權範圍,各總會擁有體育項目的專業知識,以及選拔香港運動員參與國際體育賽事權力,政府相信其會根據既定甄選機制,妥善及公平選出合適運動員代表香港參加國際賽事,並尊重其專業知識和自主權,但為增加透明度,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會要求體育總會公開甄選準則和機制。

1 則留言:

  1. Dao Cao Ren 2010-12-28日寫到:

    老掉牙卸責,政府不負責,官員不用責,市民卻要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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