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7日

亞運冠軍陳潤韜,總會主席陳少文 :五罪成立 健美壇行賄拍檔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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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涉騙香港體育學院及康文署資助,又被指協助 06年多哈亞運會健美金牌得主陳潤韜等運動員,賄賂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以縮短停賽期。陳少文與陳潤韜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等五罪成立,還柙至下周二宣判。
法官李素蘭直指陳少文「零誠信」,視運動員為生財機器,爭取獎牌不擇手段。陳潤韜的代表律師求情時亦指,他加入了有嚴重問題的總會,實在不幸。
40歲的首被告陳少文與 43歲次被告陳潤韜,昨獲廿多名親友到庭支持。兩人得悉罪成後,難掩失望之情,陳少文更滿面通紅,頻頻望向旁聽席搖頭嘆息。
法官裁定陳潤韜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以及陳少文串謀詐騙等五項罪名成立。法官於裁決尾聲時,用了逾 5分鐘斥責陳少文的所作所為,指他「零誠信」,身為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對運動員服用禁藥如此嚴重問題,竟視若無睹,更與他們同流合污。
法官又指陳少文縱容陳潤韜及多哈亞運健美銅牌得主林文勝服用禁藥,更醜惡地公然受賄,與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同謀,視運動員為搖錢樹,甚至詐騙公帑。法官認為陳少文處事鬆懈、貪心兼不知廉恥,毫不專業。

辯方求情指,陳少文被捕 3年來飽受困擾,案件令他名譽掃地,難再在業界立足,懲罰已足夠,希望輕判。
陳潤韜的代表律師則指,他一直力爭上游,為練習而放棄工作,多年來沒有收入,終成頂尖運動員,但因為投靠一個有嚴重問題的組織,令他慘成案件的受害者。

根據控方案情,兩名被告於 06年間向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提供 7.8萬港元,以縮短陳潤韜停賽期,讓他可參加多哈亞運會。陳少文另於 06至 09年間,分別串同多哈亞運健美銅牌得主林文勝及香港健美總會教練何靈光等人,以相同理由向蔡保羅提供近 20萬元利益。
控方又指,陳少文於 07年 4月至去年 5月間,詐騙香港體育學院共 60萬元精英訓練資助,又向康文署提供虛假的中國香港健美總會周年報表,以取得資助。
案件編號: DCCC930&1442/09 



文章摘錄:蘋果日報2010年10月30日
記者:楊家樂

1 則留言:

  1. 陳潤韜上訴得直脫行賄罪
    2011-8-17

    獄中每晚舉水桶保身形
    【明報專訊】為在禁賽期間參加多哈亞運的健美先生陳潤韜,被控以1萬美元行賄,雖然贏得金牌為港爭光,但去年被判入獄1年4個月。上訴庭昨日處理其上訴,並即時判他得直,經歷大半年牢獄生涯,陳潤韜身形依然健碩,原來他在獄中堅持每晚舉水桶健身。

    帶動犯人一同健身
    本於下月17日刑滿的陳潤韜(44歲),昨日提前步出犯人欄兼洗脫罪名,面上流露安慰之色,他表示「最想馬上回去與家人一起」。其律師稱,陳潤韜從未行賄,亦從未吃違禁藥,在囚期間雖然與其他犯人吃相同餐單,但由於陳潤韜未有鬆懈,每晚舉水桶,昨日所見其身材未見走樣,他更帶動同倉犯人一同健身。定罪前,陳潤韜一直任健身教練,律師指未來他打算繼續在健美行業內貢獻,希望提攜新晉。

    從無人要求交回金牌獎金
    根據港協暨奧委會的網頁,陳的名字一直留在2006年多哈亞運會的獎牌榜內,他指金牌及勝出獎金亦一直無人要他交回,但日後或會追討政府理應發給得獎運動員的資助及撥款,涉款估計逾10萬元。

    原審法官李素蘭去年指出,2005年陳潤韜等3名健美運動員,在韓國賽事藥檢中被驗出曾用禁藥「瘦肉精」(clenbuterol),被罰停賽,陳於06年串同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及香港健美總會教練何靈光,以1萬美元賄賂健美界甚有影響力的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讓陳潤韜趕及參加06年多哈亞運。

    法官﹕難斷定「明知」錢是賄款
    陳潤韜一直辯稱以為是以罰款代替禁賽,對1萬美元用作行賄毫不知情。原審法官指他明知自己無權參賽,卻知法犯法為求滿足參賽目的。但上訴庭法官夏正民昨日提出,不論陳在健美界經驗多豐富,也難以斷定他「明知」錢是賄款,或者知道款項是不適當的,但就算知道不適當,也不一定是賄款。上訴庭將押後頒發判決理由。

    至於與陳潤韜同案的另一被告、中國香港健美總會前主席陳少文(41歲),因為行賄及詐騙政府資助被判囚3年,其就刑期的上訴將押後處理。

    【案件編號﹕CACC4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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