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

世大運乒乓球代表選拔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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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Wing

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世大運)在香港本來沒有甚麼人關心。但上屆在貝爾格萊德,韋漢娜兩破大會紀錄奪金,今年賽事又在深圳舉行,兼有無線成為大會指定電視台,香港人想不知道世大運也實在困難。然而,有一個人卻堅持不開電視看世大運,甚至盡量避免接收有關世大運的消息。此人是專教院的乒乓球手梁東發。
梁東發曾在去年的亞洲大學生乒乓球賽替東道主香港摘下男子團體季軍。打過該次亞洲大賽後,他就視打世界性的世大運為他的夢想。今年年初,當乒乓球代表的選拔規則公佈後,他即認真備戰,準備在選拔賽打出好成績。
首圈計分混亂
選拔賽的方式是十二名選手先作單循環戰,頭六名晉級決賽圈(final round)再作六人單循環戰。讀到這裏,不知道讀者會如何理解名次的釐定方法?在沒有其它說明的情況下,很自然的想法是,首圈是決出六強,終訂排名是根據次圈的六強賽的成績而決定。梁東發在首圈得第六晉身次圈。就在首圈結束後,選拔賽的首項爭議已出現。因為計算錯誤或者輸入錯誤,負責選拔的教練陳淑媛所發出的排名是不正確的。據梁東發提供的文件,男女子組的賽果共有十多個錯誤,若非有人發現問題,其中一名女將已無故失去參加決賽圈的資格。
在六強賽,梁東發以第二名完成賽事。他滿心歡喜,因為只要大專體育協會大學生運動會籌委會(下簡稱籌委會)派出兩名男子選手參賽,那自己理應奪得一席位。然而,在賽事結束後不久,球員之間便傳出另一個計算排名的版本。這個版本(下簡稱新例)是指:排名是將球員在兩圈的名次相加後再除二的分數而定。根據此計算方法,梁東發的分數是(6+2)/2,即是4,排名將是四是不是第二。在選拔賽過了十多天後,以前已有選拔香港大學生隊經驗的梁東發見久未得悉選拔結果,於是致電陳淑媛教練查詢。據梁東發憶述,當時陳教練明確否認那傳言中的版本是她所採用的計算排名方法。同時,陳教練卻沒有清楚說明計算排名方法,只強調已將比賽成績提交予籌委會。
賽後才得悉計排名方法
當梁在續等消息之際,球員之間先後傳出兩男一女的初選名單和三男三女的決選名單。梁並不在這兩張名單之內。如以一般理解的排名方法,三名在決選名單中的男選手在選拔賽的排名是第一、第三和第五。但如用新例計算,則三人的排名剛好是第一到第三。得悉有決選名單後,梁再致電陳教練查問。在這通電話中,陳教練終於承認新例才是計算排名的方法。不過,陳教練只願在電話中作口頭解釋,堅持不將計算方法以電郵或書面方法發予梁東發。
換言之,一眾選手在參加選拔賽時,根本不知道是用甚麼方法去決定排名的。假如他們事先獲知最後被採用的排名方法,那麼球員參賽時的計劃便很可能會不一樣。比方說,一名球員可能在首圈差不多結束前因知道自己篤定晉級後而保留實力,那麼該名球員便因為不知道終訂賽例是甚麼而令到自己的首圈排名未如理想。*
梁東發可說是這次事後改賽制的最大苦主。他的位置被依新例得選拔賽第三的城大男生所取代。而剛巧陳教練本身就擔任城大乒乓球隊的教練,更令人難免有些聯想。為了印證這奇怪的計算排名方法是否在乒乓球界獲得認同,梁東發特意向港隊教練陳江華和之前曾帶領香港大學生隊參加世大運和亞洲賽的教練查詢。據梁氏指出,這兩位有江湖地位的教練都認為陳教練所用的計算排名方法並不公平和不合邏輯。
處理申訴兩大瑕疪
同時,女子組的選拔結果也令人質疑。無論用原有的理解還是新例,獲選者在選拔賽中的排名都是第一、第二和第六。這當然令人質疑為何選拔賽排第三、四的人選都落選,卻要選排名第六的選手。這位排第六的女將是來自專教院的,這令人懷疑是否決策者想搞平衡以安撫專教院的人。由於男女子都出現一些令人費解的選拔結果,四名落選者便去信籌委會投訴。
籌委會遂召開了兩次會議以處理這宗投訴。這顯然是負責任的態度,但過程中卻出現了兩個重大的瑕疵。首先,籌委會本身就是根據教練的建議作出選拔決定的機關,由它自己來處理投訴顯然並不恰當。因為如果籌委會要推翻自己的決定,那就意味著自己之前犯錯。此外,籌委會只邀請陳教練出席會議,卻沒有予投訴人參加會議的機會。結果,會議完全接納了陳教練的說法,最後將陳教練的說法轉告投訴人了事。
未有回應排名方法
根據陳教練的說法,選拔賽排名第四的梁東發雖然與選拔賽排名第三的城大球手實力接近,但因後者在大專賽的表現較佳,故獲選。梁東發對這解釋感到不滿,因為自己既曾為香港隊在亞洲大學生賽拿下銅牌,為何教練只考慮本地賽的表現而不考慮水準更高的亞洲賽?更重要的是,籌委會的回覆從來沒有觸及有關排名計算法的爭拗。
女子組方面,籌委會指出因為香港隊決定參加含有雙打成分的團體賽,故需要雙打好手。而排第六的選手剛好與另一名獲選球員曾在年初的全球乒乓球單項錦標賽合作得雙打銅牌。再加上該排第六的球員的全港雙打排名為香港第三,故選第六的選手而棄用選拔賽戰績較佳的球員。奇怪的是,陳教練在大運會期間所採用的配搭卻完全是另一回事。曾得香港第三的搭擋只在六場賽事中其中一場合作雙打,而該位因為雙打成績好而破格被選的球員更只曾在兩場雙打亮相。
具公信力的申訴機制可處尋?
讀到籌委會的回覆,梁東發感到無可奈何。即使他的教練為他再去信籌委會也無法改變決策者的態度和決定。梁之後再找過立法會議員、去信主流媒體和港協暨香港奧委會,但只有陳偉業議員承諾在立法會上為他說話。但他打世界大賽的心願已肯定不會實現。
談到未來,梁說他的大專生涯還有機會參加一次亞洲大學生乒乓球賽。但如果同樣是由陳淑媛負責選拔,他寧願不參加了。始終,如果他在選拔賽真的打得不好,落選也理所當然。但他曾以為自己打得第二名,後來幾經追問才獲悉自己原來只得第四,那種感覺上的落差實在太大。之後雖然作出申訴,但籌委會本身就是決選的機關,開會處理投訴其實是覆核自己的結果而己。沒有具公信力的申訴制度,難免令運動員心灰意冷,長遠造成人才流失。
後記
無論選手事前是否有被告知,這例無疑是荒謬的。假如球員甲在第一圈得第二,在次圈表現得不好連輸頭四場篤定得第六,那麼這球員的成績系數是(2+6)/2=4。如果他在最後一場面對首圈排名第六,現力爭第三的選手乙,而與乙爭次圈第三的丙則在第一圈拿第五。那麼,由於甲的系數是4,如果由乙得次圈第三(乙的系數將是4.5)而丙得第四(丙的系數將是4.5),他的終訂排名高於乙和丙。但如果是乙得次圈第四(乙的系數將是5)而丙得第三(丙的系數是4),那麼甲只能和丙的系數相同。那麼,既然甲在最後一戰的對手為乙,甲絕對有理由故意輸掉比賽,讓乙得到次圈第三來保障自己的利益。現實的類似例子可參考內地足球的重慶輸球進中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