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書信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書信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1年6月25日

香港柔道學會入港隊聲明信

http://issuu.com/kuzhu/docs/declaration


今天,我們教練連同這封聲明信和入港隊申請表,在香港警察叔叔保護下,一併遞交予柔總主席黃寶基,他並承諾14天內定必回覆我們。
黃寶基:你屢屢食言,次次放飛機。我們沒有一次收過你的回覆。吾好再叫我們等三年、三年又三年了。等到我們這位隊員頭髮滿白,3隻腳行路,先叫他入隊,就淒慘了!

2010年12月3日

致曾德成局長的公開信:「反對香港申辦2023年亞洲運動會」

曾德成先生:

     請你在亞運獎牌喜悅的同時,聆聽下我們這些永遠不能出頭的運動員一點聲音!

     作為現役運動員,我強烈反對香港申辦2023年的亞洲運動會。因為,今天的香港,很多運動員連最基本「公平參與競賽」的權利也沒有時,請問曾德成局長、霍震霆會長:你們憑什麼資格去爭取申辦這個大型運動會呢?

     我練習柔道廿多年,自問刻苦勤奮。年輕時,更為著奧運夢想自費到各地訓練。當中,待在中國柔道奧運名將“冼東妹”的教練麾下訓練多時。我可以自信地說句:「入選香港柔道代表隊,當之無愧。」可惜,廿多年的柔道生涯,我是無法入選香港隊的!因為,我不能參加香港柔道總會 (柔總) 舉辦的所有香港公開賽!原因簡單:我們不是柔總的「自己友」。

     多年奔走投訴,直至去年(2009年),我以三十多歲之齡,才第一次參加全港選拔計分賽。憑著絕對實力贏取全年最高分數,可惜,依然被排斥於港隊門外。我和兩名學生拿下八金一銀佳績,但柔總卻選派了零分運動員代表香港出席2009東亞運動會,就因為他們是當權派的學生?今年(2010年),柔總再橫蠻無理地封殺我們參與本地公開賽資格,我們又回到原點 ── 參賽無門了!

     哼!既荒謬更悲涼的是,我們的遭遇,在香港簡直是多不勝數:花式單車、劍擊、跳水、足球、排球、滾軸溜冰、跆拳道、田徑、籃球‧‧‧多年來,他們的體育總會問題多多,運動員選拔不公的新聞無日無之。對於各個體育總會的腐敗,大部份運動員都是敢怒不敢言,因為他們知道只要站出來發表一些對總會不滿的意見、爭取一些公平的權益,結果只有死路一條,他們將會被打壓到永遠在體育界消失。「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就是多年來體育界的實況。

     香港政府、港協暨奧委會視若無睹,一直默默縱容多個體育總會的腐敗。今天,你們卻要申辦2023年的亞運會,請問你們憑什麼?香港連一個基本應有的公平、公正、公開體育環境也不能給予運動員,多年來,有無數無數具實力的運動員,在體育總會的權鬥下,無辜辜地犧牲了!誠如霍震霆先生一句:「人生有幾多個十年」。我們這些運動員卻十年、又十年、再十年地被踐踏青春、浪費生命。請問你們有什麼資格要我們支持舉辦亞運會呢?

     其實,為著香港體育能有健康的發展,為著運動員真正能夠才華盡展,香港政府當前要務是必需解決各個體育總會封閉專權、獨裁壟斷、私相授受的問題,改革現行的體育制度。設立一個真正有效地給予運動員投訴機制,更需訂定法例,保障運動員得到公平的權益。制定體育法監管各個體育總會,提高透明度,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作規範。而並非只懂爭取舉辦一個假大空的亞運會。

     最後,我衷心期盼,香港運動員能在往後日子,得以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追逐夢想!




                                        


                                                                                                                      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
                                                                                       柔道苦主上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

2010年8月16日

“曾蔭權”和“霍震霆”的抗議信

Dao Cao Ren 以下是2009年12月5日〈星期六〉,香港東亞運動會晚上開幕時,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抗爭運動,當日遞交特首“曾蔭權”和“霍震霆”的其中一封抗議信。

2010年2月已至,又要把我們的聲音,如老人痴呆,聽不到,看不見!知道了,也不理。那麼,要這樣的政府幹什麼?

2010年2月3日 3:57

香 港 柔 道 學 會

曾蔭權先生:

多年來他們〈香港柔道總會〉的行為,對柔道界的傷害十分大!本會對他們亦深表厭惡,更
感慨香港柔道總會淪為令參與柔道運動是一種屈辱的地方!我們逃避問題多年,更不是辦法!

終於,在艱難的爭取下,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廿九日出隊香港柔道冠軍錦標賽﹝浦崗村道體育館﹞。本會六人參與比賽,五人卻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擾和傷害,雖然,我們在賽前已有不公平的心理準備,但還是十分震撼!一個拿公眾金錢的機構,工作方式是什麼道理都不講,喜歡怎麼樣就怎麼樣,投訴多至垃圾車車胎都壓破了,可政府的錢還是往香港柔道總會處飛去,從他們處看到邪惡原來可以如此彰顯!

可我們還要問,本會首次﹝2009/3/29﹞參與柔總競賽活動至今,遇到不公平和無謂的干擾,為何如此?﹝香港柔道冠軍錦標賽─2009/3/29。第二十屆大專杯柔道賽─﹝2009/5/28﹞

另外,在香港柔道冠軍錦標賽中,本會三人奪得冠軍,於香港隊選拔積分計算,七十分便可成為香港隊代表。我們每人獲得一百分,本應柔道總會馬上來信邀請,可多月來音訊全無!現正式申請入香港隊,請他們辦理!但香港隊訓練的成效我們甚表懷疑?特要求有關港隊的訓練資料﹝例如訓練方案,訓練時間表,隊員出席情況,訓練評估準則和有關的支援等﹞,更要安排我們現場考察港隊訓練情況,考量是否值得隨隊受訓,或自行訓練?請香港柔道總會安排,以釋我們疑慮。

多次索取香港柔道總會的憲章及細則和中文版本,都未能取得。經政府的負責部門通知,就憲章的會員投票問題應有所修改完畢,我們深表關注,請給我們一份修訂後的版本﹝中英文本都可,如有英文版,中文版將何時獲得?莫負─中國香港柔道總會前兩字!﹞至今,卻音訊渺渺!

香港柔道總會在競賽活動,多年來都拒絕部份香港合法團體參與,舉辦的活動又問題多多,而裁判及教練培訓更有問題,直到運動員的選拔,都是一塌胡塗,滿目不堪!
制定不合理的總會憲章和細則,把持柔道總會的管理委員會。淪為少數人壟斷了香港柔道總
會的權力,黑箱作業,打壓異己。現在,封閉而小圈子的柔總,層層逼害,關關追殺,直至你附從或滅亡!奇就奇在,我們卻拿錢來支持他們,不能不概嘆,政府真不該!太不該!

當體育運動沒有公平競爭,祇用權力去馴化別人,祇有屈辱的時候!體育運動的精神,又怎樣得到延續和彰顯呢。香港柔道總會的文化─要跟大佬;要埋堆。而大佬們又要以壟斷柔總後的利益廣收靚。相當像黑社會文化!

我們想問,什麼時候,他們還給柔道運動的一個尊嚴,讓我們得以沐浴在陽光下,遠離黑暗!

補充:
得知,在台北舉辦的2009亞洲柔道錦標賽﹝2009/5/23至24日﹞剛剛完結,本會有資格參加的運動員全不知情,亦沒接到柔道總會的有關咨詢和商討,事情被矇在鼓裏,我們甚表不滿!

委派香港代表,不是選擇最好的出席國際比賽,而選擇名次最差的代表香港!又是什麼道理呢?是不是只要在權力核心的人便可任意莽為,任意浪費香港公帑,還可以追加成為香港最有發展潛質的體育項目,獲政府撥款七百萬?此時要改一改,香港柔道總會應該選定為香港最有潛質蛀米大蟲!一定是實至名歸!

以香港柔道代表女子-52公斤級為例,在鏡頭顯示下,同級比賽兩人,本會賽員贏得清脆利落。是次比賽獲得冠軍,一月至五月底同級績分最高。慘敗是中華柔道會的“何紫恩”,獲名次最差的第三名,卻獲選出席亞洲柔道錦標賽。而本會女子-70公斤和+78公斤亦同獲此次冠軍,柔道總會乾脆不派出代表,把我們的代表壓下來。女子-57公斤的“何詩敏”﹝中華柔道會﹞,理應本年度沒有什麼績分,又怎能代表香港出席2009度亞洲柔道錦標賽賽事?

雖然,我們知道柔道總會多少年來都是不講道理!但是我們還是要問,這樣是什麼道理?因為他們是“中華柔道會”!是當權派系之一,便可以職員身份,兩夫妻共渡台北,恣意玩樂。很多時候派遣出席國際比賽的職員隨行人數與運動員比例不成正比。卻援用公幣,浪費公帑!當權派系的學員哪怕是在每級名次最差,或沒有參與年度計分賽,都能夠獲得代表香港出席國際比賽。其他人雖然是代表,卻只有等待,再等待!又是什麼道理?

參與柔道總會一級賽,拿取入選港隊的七十分最低標準後,更要再申請加入港隊,又是什麼邏輯呢?拿過冠軍更獲取了100分,全符合選拔代表的標準,但又必須再申請入香港隊的多餘手續。就如比賽後成為冠軍,頒獎的時候,賽會說:對唔住
喎!你雖是冠軍,但冠軍獎盃是要入紙申請,才能頒發給你!大家聼了後又有何感想呢?賽會如果不是白痴的話,必定另有所圖!

以上比喻,是選拔運動員入香港隊的情況,恰恰一樣,獲取冠軍,港隊資格是有了,但還要申請才能加入港隊。批准與否全由封閉的香港柔道總會少數幾派人組成的執委會決定。後果,加入港隊後,柔道生涯變得更苦!種種迫害,無奇不有!最能體驗到不公平;沒公義,黑暗濃罩,黎明不知何日到來的感覺!

所以,現在的香港隊,隨隊訓練男女子共十四級,每級四人﹝冠、亞、季兩名﹞,應有56人。可慣常到訓只有12人多一點,有時候還只剩得三四人。原因是:沒有公義的隊伍,入隊訓練,簡直是浪費生命。政府以公帑支持,不是有撥款,無監管的最佳事實寫照。

本來,代表應該選擇最優秀的。最優秀為何不能夠選擇自己認為最適合的環境去訓練?更何況港隊不再是良好的訓練地,他們更需要有一個選擇的機會。哪怕在國際競賽的運動界,我們香港的運動員被譏笑為垃圾!但如果公平、公正選出來,都說得上是盡了力的垃圾。像香港柔道總會這樣選擇出來的運動員,可能是最差的垃圾代表,柔總又大力促進和製造柔道垃圾的發展,香港政府又大力支持,真不知道,是否物以類聚,相輔相成呢!我們不能不大叫:清潔香港,人人有責!

2009/5/30


再補充:

香港柔道總會的壞事,總是做得咁快、咁多。令我們補充再補充,寫的永遠慢過他們做的,真有點擔憂此信會否寄不出去!咁樣搞下去,我們的生命想唔短都幾難,簡直與我們生命開最大的玩笑!

於2009/5/31日﹝中銀香港第五十二屆體育節香港青少年柔道錦標賽2009﹞,本會賽員又再次受到柔總賽會的裁判無理干擾,當日比賽場地相當混亂,更有柔道運動員受到重傷送院治療!不能不質疑香港柔道總會舉辦比賽的辦事能力?無奈,一個封閉和小圈子的團體,又怎樣會有人才呢!

全年約廿幾到三十個香港賽事,香港柔道總會平均每月一賽。當舉辦比賽是用來酬庸分贓,小圈子又可按月出糧的時候。錢卻來自香港的體育撥款,你們說:有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的投訴,政府康文處是知道的,但錢還是照樣撥,全不理會問題,尸位素餐,不思進取,庸官竟墜落如此!香港又有什麼寄望呢?

剛在2009/5/31日舉辦完一個比賽﹝中銀香港第五十二屆體育節香港青少年柔道錦常務秘書,終不能見上一面。政府只撥款,不理監管!直屬民政局局長曾德成,在問責聲中
,是否要引咎辭職?

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會長霍震霆先生,對各體育總會的惡劣行為,視若無睹,置若罔聞!體育界被欺壓的人,莫說援手,要求你們關注一下,都辦不到!這樣的態度,不是縱容各體育總會胡作非為?上層樓,更上層樓!

字長紙更長,讀來有點煩悶的感覺,但以上文字只說了我們一年辛酸,可二三十年給香港柔道總會凌辱,卻還沒有在紙上!全年只有三個A級賽事,本會三人全取8金1銀佳績,最高三佰分也拿下了,卻出席不了東亞運,零分選手,卻可以昂然代表香港出戰,他們把香港柔道總會當作是自己的,在憲章上封閉起來,操控了整個香港柔道總會,康文署卻說管不了,但錢還是照撥,又把全香港各單項的資源,交付給各單項總會,形成各體育總會單項壟斷,而像香港柔道總會如此爛透,是不是金錢浪費,令人才凋零。不求把這困境弄好,卻去辦那東亞運,舖張浪費,眷戀著哪繁華夢醉,又心思思再辦亞洲運動會!再投放十幾億,換來一陣煙花燦爛,又是如何?

社民連掟蕉才換取得你們三佰元的生果金增加。可能,要動用二十多個億的亞洲運動會舉辦經費,又能幫助多少個曾經為香港付出過的老人家、多少個窮苦的香港人家!東亞運不是香港的光榮,而是香港的恥辱!!

曾蔭權先生,霍震霆先生:你們現在只要把體育總會管理好,就馬上可以把香港體育資源效率提升得很好,何樂而不為?我們期望香港體育有艷陽的一天,不要令我們等待再等待了!


香港柔道學會主席 黃柱光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

港協暨奧委會一年多的投訴

鐵道員 嘩!奧委會出來了!
向港協暨奧委會一年多的投訴,到現在終於有些少回應!不過,原來發現港協暨奧委會喜歡閉門做事。開會又話吾可以錄影,吾可以有媒體在場。
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做公家事、涉及公眾利益,定必要求高度公開、透明,絕不喜歡閉門會議、偷偷摸摸。可惜,呢位港協暨奧委會行政總監梁志昌先生一句話:「吾係公家嘢,就大晒先得㗎!」咁,只有O咀囉!
在此,奉勸黃生等人以後吾好去奧運大樓,個度係私人地方(私人皇國)!人地已經話吾準閣下錄影,否則一定報警拉人。你地無咗部攝錄機傍身,有可能被柔總老屈你地打劫、強姦喎!小心小心!
以下兩封電郵,由當事人慷慨提供:

2010年3月19日 14:35

鐵道員
寄件人: Wong
標題: Re: 取消與香港柔道總會於2010年3月22日的 會面
日期: 2010年3月19日上午02時34分54秒格林威治標準時間+08:00
收件人: Joseph Leung
梁志昌先生:

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的會議是閉門性質?!如有DV現場攝錄和傳媒,就不能衷誠表達意見?暢所欲言?你們拿公帑,談公眾利益事,會議的恆常運作程序卻要閉門和不公開!還說“別無選擇”,港協暨奧委會和柔總真是那樣喜歡閉門造車?!公眾事,私人俱樂部式辦理?

但,我們對拿公帑,談公眾利益事,喜歡公開;喜歡在陽光下討論的。還好,你〔梁志昌先生〕,答應我們在會議期間,可全程錄音記錄。經商議,此等閉門會議,為驗證你們的錯誤,只好勉強接受!請安排會議吧。

另於2010年3月10日,有三點投訴,
〔1〕柔總封閉和壟斷,港協暨奧委會怎樣處理?
〔2〕經你們會長“霍震霆”收下的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抗議信件, 已三個多月了,處理如何?
〔3〕在你們管理的奧運大樓,遭你們的警衛無理驅逐和毆打,處理如何?

黃柱光先生不懂文字,如有任何問題,可直接口頭去電話聯絡他好了,好嗎!

香港柔道學會幹事〔李嬪代行〕
2010年3月19日

在 2010年3月18日 下午6:03 時, Joseph Leung 寫到:

黄柱光先生:

多謝你於3月18日下午3時45分的回電。

理論上,3月22日的會議是閉門性質,俾柔總與閣下衷誠表達意見,暢所欲言。但由於閣下要求攝錄會議的進行及要求傳媒入內參與,恕本會未能應你的要求而改變會議的恆常運作程序。在別無選擇下,本人唯有取消是次會議。當閣下詳細考慮後,倘若你仍有意再提出開會的要求,本會屆時再重新安排閣下與柔總的對話程序。

港協暨奧委會行政總監梁志昌
3月19日 15:20

迫體育苦主簽【保密協議】

Dao Cao Ren 下面一封電子郵件是與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行政總監梁志昌先生的對話內容。

另一封是梁志昌先生要求「香港柔道學會」主席簽署的【保密協議】。
簽署後,先可以與康文署、奧委會和柔道總會開一個閉門會議。而會議的內容,則不可以作任何公開刊登或轉載,否則,遭到法律追討!
......
也難怪「香港柔道總會」的黑箱作業、私相授受,橫行幾十年了!
原來,佢阿頭「港協暨奧委會」的黑箱作風,重犀利!!

2010年4月22日 23:27